斯坦福“师徒档”获2020诺贝尔经济学奖,拍卖理论为什么能获奖?
10月12日17时,202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全称为“瑞典中央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执教于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
R.Milgrom)和罗伯特·B.威尔逊(Robert
B.Wilson)因在“用于改进拍卖理论和新拍卖形式”方面作出的贡献,成为新晋得主。
拍卖每天都在买卖双方之间分配天文数字。现在拍卖不仅存在于私人领域,还遍布公共采购,例如频率、电力和自然资源,所有国家都在通过拍卖政府债券来获得贷款,欧盟拍卖排放配额以缓解全球变暖。因此,拍卖会影响到各个层面的人,并且正在变得越来越普遍和复杂。这是今年的诺奖获奖者做出的重大贡献,他们不仅阐明了拍卖的工作方式以及竞标人为何以某种方式行事,还利用他们的理论发现为商品和服务的销售发明了全新的拍卖形式。
拍卖的结果取决于三个因素,拍卖的规则,拍卖对象的估值,竞标者所有的信息。拍卖理论可以解释这三个因素是如何支配竞标者的行为,还可以说明如何设计拍卖,以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当同时拍卖多个相关对象时,这两项任务都特别困难。今年的经济学奖得主通过创造新的定制拍卖模式,使拍卖理论更适用于实践。
寻找最好的拍卖是长期困扰经济学家的棘手问题。传统的英式拍卖以较低价格开始,逐渐提高叫价,价高者得。荷式拍卖以高价开始,逐渐降低,直到有竞拍者接受。这两种拍卖都是公开出价,所有的参与者都能看到其他人的出价。在其他类型的拍卖中,竞价是封闭的。例如,在公共采购中,投标者通常采用密封投标,而采购者选择承诺在满足具体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以最低价格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在一些拍卖中,最终的价格是最高的出价(首价拍卖),但在其他形式中,赢家支付第二高的出价(第二价拍卖)。
拍卖分析的难点在于,竞标者的最佳策略取决于他对其他参与者将在拍卖中出价的看法。
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威廉•维克瑞(William
Vickrey)在上世纪60年代初创立了拍卖理论。他分析了一种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被拍卖的商品或服务对于投标者来说只具有私人价值。这意味着投标者的价值是完全相互独立的,其愿意付出多少钱也是完全主观的。然而,完全私人价值是极端情况,大多数拍卖物品具有相当大的共同价值,即部分价值对于所有潜在竞标者来说相等。由于每个竞标者都喜欢对自己的信息保密,竞标者面临着其他参与者对真实价值拥有更好信息的风险,这就导致了在真实拍卖中出现低出价现象,这种现象被称为“赢家诅咒”。
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Wilson)创建了一个分析共同价值拍卖的框架。他描述了在真实价值不确定的情况下,首价拍卖的最佳出价策略。参与者将出价低于他们对价值的最佳估计,以避免交易失败而遭受“赢家诅咒”。他的分析还表明,随着不确定性的增大,竞标者会更加谨慎,最终价格会更低。最后,威尔逊指出,当某些竞标者拥有比其他人更好的信息时,由“赢家诅咒”造成的问题会更严重。那些处于信息劣势的人会出价更低或完全放弃参加拍卖。
分析同时具有私人价值和共同价值的拍卖中的出价是一个更棘手的问题,保罗•米尔格罗姆最终攻克了这一难题。米尔格罗姆的分析包含了有关拍卖的重要新见解,其中一个问题是不同的拍卖形式如何处理“赢家诅咒“问题。在英式拍卖中,拍卖师以低价开始,然后抬高价格,竞买人观察其他竞买人退出拍卖时的价格,从而获得有关其估价的信息;由于剩下的竞标者比拍卖开始时掌握了更多的信息,他们不太可能出价低于自己的估价。在荷式拍卖中,拍卖师以高价开始,然后降低价格,直到有人愿意购买,这种拍卖不会产生任何新的信息。因此,在荷兰拍卖中,“赢家诅咒”的问题比在英国拍卖中更严重,后者导致最终价格更低。这反映了一个普遍的原则,当竞标者在投标过程中对彼此的估价了解得更多时,这种拍卖形式会给卖家带来更高的预期收入。因此,卖家有动力在竞价开始前向参与者提供尽可能多的关于物品价值的信息。
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的开创性工作从基础理论开始,再将他们的成果应用于实际,并在全球范围内产生。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拍卖越来越多地用于分配复杂的公共资产。从拍卖理论中获得的基本见解为构建新的拍卖方式提供了基础,从而克服了新的社会所带来的种种交易挑战。
新的拍卖模式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了基础研究如何能够在随后称为造福社会的发明。这个例子的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发展且实践了理论的是同一批人。二位获奖者对拍卖所做的开创性研究对买卖双方和整个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益处。
--来源:中拍协